IP權屬的設定不是IP本身 首先要說明,這裡我們討論的是客體A(NFT)所記載、關於其所指向IP的權屬設定,而不是討論IP本身。對於IP本身(#客體B)的分析訣竅,我們會在後續文章中分享。 所謂IP權屬設定是在處理什麼問題呢?主要就是回答,如果藏家買了一個NFT,那藏家對NFT所指向的IP擁有什麽權利? 這之所以成為問題,因為智慧財產權對於著作權的規定,跟一般人的直覺可能不同。在智慧財產權的世界中,IP載體和IP本身分離存在。例如,各位買了一幅版畫,能取得這幅畫(載體)的所有權,但未必取得這幅畫的內容(IP)的所有權。 什麽意思?就是各位或許可以展覽這幅畫,但不能拍照傳到網上。因為畫你能帶著走,擺在那裏都可以,但是拍照傳到網上這個行為,是對畫中內容IP的利用,那就可能會侵犯了原著作權人的資訊網路傳播權。 這個情況在NFT領域同樣適用。雖然你購買了NFT,但是並不代表你獲得了NFT所指向內容的智慧財產權。但除非通過 NFT2O3D 這樣清晰的分析架構,一般人很容易被誤導。 兩個極端案例 事實上,在大多數的NFT發行項目中,NFT的藏家並不會獲得NFT所指向的IP。因此逆其道而行的無聊猿項目,變顯得與眾不同而大獲成功。無聊猿NFT 項目的最大特色,就是發行方把NFT指向的的智慧財產權(在項目中稱為“art”),讓渡給了NFT的收藏者。 如此一來,無聊猿NFT收藏者有了權屬感,便熱衷地到處展示他們所擁有的無聊猿頭像。他們還會積極利用手上的頭像,進行衍生的創作,做皮包、袋子、文具、手機殼等等IP衍生品。發行方通過這種IP權屬的設定,成功地讓這個NFT的關注度大增。 與此相對的就是NBA Top Shot,發行方對NFT所指向的IP(NBA比賽中的精彩片段視頻,例如漂亮的灌籃動作、得分場景、扭轉戰局的關鍵三秒鐘等等),保留了完全的控制權。 很多NBA Top Shot NFT的購買人,因為崇拜某位NBA球星,或想要得到某一個珍貴鏡頭,花了大錢買了他們喜歡的視頻片段。但是其實他們買了個寂寞。因為他們只是買到那一枚NFT(即一串數位碼)的控制權,並沒有買到這段視頻的IP,或是對這段IP進行衍生創作的權利。 結果這個NFT項目產生了很多爭議,因為收藏者覺得自己被誤導了。本來他們以為把這三秒買下來,就可以開發裡面的內容,將其做成產品或其他衍生開發。有人想把喬丹漂亮的過人動作做成實體公仔,或者把卡爾馬龍灌籃的一剎那印在文具上。結果NBA官方告訴收藏者,這樣會侵權,因為這些智慧財產權(客體B)仍然屬於NBA官方,並沒有隨著NFT(客體A)的轉讓而轉移。 這種說法讓很多收藏者心生不滿,於是向美國去證監會起訴,認為該NBA Top Shot發行的NFT是一種證券,沒有取得證監會的許可。可惜他們沒有看過元宇宙的IP架構師NFT2O3D做的分析,否則也不會吃了這個虧。 IP收益的設計 在上述兩個極端之間,也有其他NFT發行項目,能做出符合產業特性、對收藏家有足夠吸引力的IP權屬設計。 例如有一名叫做Taylor的音樂創作者,通過發行NFT的方式分享他的歌曲的收入。他的歌是收費的,通過iPhone上的音樂播放平臺、或其他音樂平臺收取的費用的1%,將會分配給NFT的持有者。此時NFT藏家實際上就分享了音樂發行版稅(IP Royalty)的收入。 還有NFT的鼻祖加密貓(Crypto Kitties),發行方允許藏家對NFT所指向的IP(貓的造型)進行商業化運用。但是發行方設定了10萬美金的金額限制,如果對於IP的商業化使用超過這個金額,需要與平臺協商。
雖然這有點複雜,但如果你是個認真的NFT藏家,NFT發行策劃人,或是為NFT行業提供法律諮詢的專業人士,那你就必須要去認真閱讀發行平臺中與IP相關的法律條款,才知道如何去掌握NFT在IP權屬變數上的風險與機會,創造出吸引人的商業模式。 這些商業模式的設計,是NFT(區塊鏈)技術與智慧財產權法規的結合,也是元宇宙的IP架構師所探索和分享的重點。 |